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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连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虞天荣系列贷款统一授信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2025-01-22

广东连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虞天荣系列关联贷款统一授信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连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虞天荣系列关联贷款统一授信事项》的议案,同意授予对虞天荣系列关联贷款统一授信4550万元,其中存量借款余额3427.09万元。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于1990年01月20日,经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公司由自然人虞天荣持有90%股份,邓瑞琼持有10%股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25197921224W。企业地址位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龙山花园6号楼首层15号商铺,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出售、出租等,我行认定的集团关联客户。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是我行主要股东,持有总股数620.69万股,占我行持股比例5.0064%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龙山花园酒店有限公司、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粤北明珠娱乐有限公司、虞天荣、邓瑞琼、虞旭梅、蒙仕精、虞家宝、盘国山、聂伯迎、梁光伟、莫文锋、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双龙湖酒店、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家和装饰有限公司、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延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广源贸易有限公司、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上吉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祥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观赏石协会、虞粉燕、虞淑芬、虞与万、虞天伟以上客户存在亲属关联、股东关联、抵押物担保关联的关系。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广东连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为重大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情况及关联交易金额

(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龙山花园酒店有限公司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龙山花园酒店有限公司纳入我行关联方管理。该公司于2018年04月18日经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为虞淑芬,属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虞家宝,持股80%;邓瑞琼,持股2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25MA51K37M9J, 公司位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龙山花园附属楼,公司注册资金100.00万元,主要经营: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食品销售。一般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食用农产品零售;日用品销售;箱包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棋牌室服务。停车场项目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食品销售。一般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食用农产品零售;日用品销售;箱包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棋牌室服务;停车场服务。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龙山花园酒店最高额授信金额1900万元,授信方式为不可循环,有效期1年。

(二)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粤北明珠娱乐有限公司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粤北明珠娱乐有限公司纳入我行关联方管理。该公司于2013年05月22日,经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公司由自然人虞天荣、邓瑞琼控股,虞天荣出资29.40万元,占公司98.00%股份;邓瑞琼出资0.60万元,占公司2.00%股份。现公司执行董事为虞天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25068525137Q。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企业地址位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龙山花园酒店附属楼首层06号铺、201、202、301、302、402号房,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卡拉OK娱乐服务等。现我行同意给予最高额授信金额450万元,授信方式为不可循环,有效期1年。

(三)虞天荣

虞天荣纳入我行关联方管理。虞天荣是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粤北明珠娱乐有限公司、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双龙湖酒店等企业的股东。现我行同意给予最高额授信金额150万元,授信方式为不可循环,有效期1年。

(四)虞旭梅

虞旭梅纳入我行关联方管理。虞旭梅与蒙仕精为夫妻关系,与虞天荣关系为兄妹关系。现我行同意给予最高额授信金额400万元,授信方式为不可循环,有效期1年。

(五)蒙仕精

蒙仕精纳入我行关联方管理。蒙仕精与虞旭梅关系为夫妻关系,是虞天荣妹夫。现我行同意给予最高额授信金额100万元,授信方式为不可循环,有效期1年。

(六)邓瑞琼

邓瑞琼纳入我行关联方管理。邓瑞琼是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龙山花园酒店有限公司等企业股东,与虞天荣关系为夫妻关系。现我行同意给予最高额授信金额250万元,授信方式为不可循环,有效期1年。

(七)虞家宝

虞家宝纳入我行关联方管理。虞家宝是虞天荣、邓瑞琼的成年子女,存在亲属关联关系。现我行同意给予最高额授信金额110万元,授信方式为不可循环,有效期1年。

(八)盘国山

盘国山纳入我行关联方管理。盘国山授信抵押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龙山花园酒店有限公司抵押物并联,抵押物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不动产权,存在抵押物关联关系。现我行同意给予最高额授信金额800万元,授信方式为不可循环,有效期1年。

(九)聂伯迎

聂伯迎纳入我行关联方管理。我行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的原则将聂伯迎纳入我行关联方管理,现我行同意给予最高额授信金额300万元,授信方式为不可循环,有效期1年。

(十)梁光伟

梁光伟纳入我行关联方管理。我行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的原则将梁光伟纳入我行关联方管理,现我行同意给予最高额授信金额50万元,授信方式为不可循环,有效期1年。

(十一)莫文锋

莫文锋纳入我行关联方管理。莫文锋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现我行同意给予最高额授信金额40万元,授信方式为不可循环,有效期1年。

虞天荣系列贷款向我行申请统一授信4550万元,我行2024年11月底的资本净额为33772.75万元,虞天荣系列贷款统一授信额度占我行资本净额13.47%,控制在我行资本净额的15%以内;截至报告日该系列贷款借款余额为3427.09万元,借款余额占我行资本净额10.15%。均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关于“银行机构对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银行机构对单个关联法人或非法人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的规定。

三、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授信贷款业务定价未优于我行非关联人同等条件的授信,符合商业原则和公允性要求。

四、贷款审批情况

虞天荣系列贷款统一授信于2024年12月23日经我行授信审批委员会审议通过;2024年12月27日经我行第二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5年1月9日经我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我行独立董事对重大关联交易发表书面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相关规定,予以同意。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我行独立董事对重大关联交易发表书面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相关规定,予以同意。

特此公告。

 

               广东连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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