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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连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25-05-19

关于广东连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声明:广东连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山农商银行”)及董事会保证所披露信息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上午10:30-11:30

(二)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滨江东路7号连山农商银行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表决形式:记名投票

(四)会议召集人:连山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连山农商银行董事长刘玉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连山农商银行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代理人)共62名(其中31名为代理人出席),代表连山农商银行股份数为51649022股,占连山农商银行股份总数的41.66%,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连山农商银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广东正肯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连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的表决权数为51649022,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连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的表决权数为51649022,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连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的表决权数为51649022,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连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股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的表决权数为50952835,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6961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连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三公”经费通报及2025年度预算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的表决权数为51649022,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连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经营和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的表决权数为51649022,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的表决权数为51649022,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关于《广东连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工资总额及高管薪酬执行情况和2025年工资总额预算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的表决权数为51649022,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广东连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发展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的表决权数为51649022,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连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资金交易与投资计划(策略)》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的表决权数为51649022,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正肯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1.连山农商银行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连山农商银行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2.连山农商银行2024年度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出席人员资格经签到确认,召集人与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依据公司法及连山农商银行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相关法律文件及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连山农商银行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正肯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书

备查文件查阅地点:连山农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广东连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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