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连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龙山花园酒店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广东连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龙山花园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山花园酒店”)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虞天荣系列关联贷款统一授信事项》的议案,同意授予龙山花园酒店最高授信额度1825万元,用于日常经营周转与扩大再生产。授信方式为不可循环,有效期1年。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与《广东连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为重大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情况
龙山花园酒店于2018年04月18日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为虞家宝,企业类型属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股东为虞家宝,持股80%;邓瑞琼,持股2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25MA51K37M9J, 注册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龙山花园附属楼,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食用农产品零售;日用品销售;箱包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棋牌室服务;停车场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024年6月25日法定代表人从“虞淑芬”变更为“虞家宝”,大股东由“邓瑞琼”变更为“虞家宝”,龙山花园酒店为本行主要股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授信贷款业务定价未优于本行非关联人同等条件的授信,符合商业原则和公允性要求。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2025年第二季度本行资本净额为33877.14万元,本次授信后,龙山花园酒店在本行单户最高授信额度1825万元,占本行第二季度资本净额5.39%,授信余额为1810万元, 占本行第二季度资本净额5.34 %;龙山花园酒店所在集团合计授信额度为4550万元,占本行第二季度资本净额13.43%,授信余额为3910.19万元, 占本行第二季度资本净额11.54 %;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关于“银行机构对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银行机构对单个关联法人或非法人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的规定。
五、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行第二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虞天荣系列关联贷款统一授信事项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行独立董事对重大关联交易发表书面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相关规定,予以同意。
特此公告。
广东连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