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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连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杉木坪水电站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2026-07-01

广东连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杉木坪水电站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广东连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杉木坪水电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木坪水电站”)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德系列关联贷款统一授信4500万元的议案,同意授予杉木坪水电站最高授信额度550万元,用于扩大再生产授信方式为不可循环,有效期1年。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与《广东连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为重大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情况

杉木坪水电站于2000年03月08日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黄明建,企业类型属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25707604051B,股东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程山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0%,实际控制人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注册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三水口村委会杉木坪,公司注册资本:180万元,经营范围:水力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杉木坪水电站为本行主要股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广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授信贷款业务定价未优于本行非关联人同等条件的授信,符合商业原则和公允性要求。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2026年第一季度本行资本净额为36917.37万元,本次授信后,杉木坪水电站在本行单户最高授信额度550万元,占本行第一季度资本净额1.49%,授信余额为545万元, 占本行第一季度资本净额1.48%;杉木坪水电站所在集团合计授信额度为4500万元,占本行第一季度资本净额12.19%,授信余额为3192.5万元, 占本行第一季度资本净额8.65%;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关于“银行机构对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银行机构对单个关联法人或非法人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的规定。

 

五、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行第三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德系列关联贷款统一授信4500万元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行独立董事对重大关联交易发表书面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相关规定,予以同意。

特此公告。

 

               广东连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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